回复 Onepay : 苏锦棠以为自己嫁了个又丑又穷的病老公,没想到枕边人竟然是翻手为云,覆手为雨的帝国总裁!“Boss,太太说你送她的婚戒跟全球首富的传家宝一模一样……您该不会还没告诉她,您就是全球首富?”“关你何事?”“Boss,这条项链真的要拍下来送给太太?要20亿……”“花你家的钱了?”“Boss,太太看中一辆跑车,但不知道她喜欢哪个颜色……”“垄断整个牌子,让她挑个够。”天上掉下个小娇妻,不把她宠上天怎么对得起老天爷一番好意?”
回复 剑语海: 这部《科幻长篇小说》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
回复 桐芜 : 一本离婚证书打破了韩慎言关于爱情的幻想。净身出户,一无所有的他决定重新拾起自己的梦想,再次登上光芒万丈的舞台。歌手,演员,编剧,到底那一个才是真实的他?当然,也少不了陪伴他的她,与她们。【新人新书,求推荐,求收藏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