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龙战将 : 穿越到史前世界,第一步是活下去,而第二步,则是拥有自己的部落。 当别的部落吃生肉,喝凉水的时候,我的部落,已经学会用锅做饭,用衣御寒。 当别的部落靠蛮力狩猎,靠运气采集的时候,我的部落,已经学会了弓射网捞。 当别的部落欢天喜地的从我这里兑换了种子,农具的时候,而我已经开始驯养恐龙当畜力。 当其余部落的人目瞪狗呆的看着恐龙给我们拉车,水车带着巨锤飞速锻造铁器的时候,不由得感叹这不科学。 而我想要告诉他们,这,就是科学。”
回复 剑无云: 这部《羊羊100》骆西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,当她惨遭背叛一无所有时朝她伸出手的竟然是她又敬又怕的小叔。他强势进入她的人生,告诉她:“从今往后你心里只能装着我一个人,爱我,信赖我,全心全意依靠我。”传闻中的宋禹年神秘冷酷,自带生人勿近气场,却偏偏喜欢对她亲亲抱抱拉小手,无所顾忌。他帮她报仇虐渣,把她宠上天,只因为当年那湿漉漉的一眼深深印在了他的心上,从此世间无颜色。“小叔,你有未婚妻吗?”“没有。”“你有女朋友吗?”“没有。”“那你娶我吧!”“如你所愿!”
回复 水下海藻 : 我是谁?百变怪!经过一阵子的游荡,终于决定寄宿在饲育屋的我,本来以为可以每天过着调戏拉鲁拉丝,时不时变成3d龙和他一起去网络上接受点新鲜知识的日子,有空再和九尾姐姐她们生个蛋什么的我也不是很介意啦。直到有一天,一个路过的训练师寄存了一只尼多王,当尼多王给了我一张尼多后的照片让我变身的时候,我怒了,虽然我没有公母之分,却还是有底限的!变身!尼多王!选择特性!斗争心!来吧,你要战,我便战!ass♂e♂net!!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我叫百变怪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