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乔恩斯图尔特 : 顾佐举着宗门的牌匾,热情如火,眉毛笑着了弯月:“劳驾,这位兄台,你愿意加入怀仙馆么?”这世道,修仙难,招人更难!”
回复 千方明灭: 这部《潮红和脸红有什么区别》席翠是侯府唯一嫡小姐的贴身丫鬟,小姐虽是个傻的却待席翠是实打实的好。终于夫人给小姐寻好了婆家,可小姐的婆婆非要席翠跟着做陪嫁丫鬟是怎么回事啊?夫人为了让席翠陪嫁竟然许了席翠只做小姐的陪嫁丫鬟三年,若保的小姐平安她的卖身契就直接给她,还许给她美好的将来,为此席翠放弃了自己前途无限的未婚夫。可大婚才不到一年,侯府就被抄家这是怎么回事?是该重新规划自己的未来,还是信守那遥不可及的三年之约?席翠一纠结就是三年,等等,她的卖身契怎么会在那个人手里?他想干什么?
回复 雨宫衍 : 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