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董无渊 : 我的名字叫方白,男,24岁。住在滨江路的花园小区一带,未婚。我最近在某站当一名音乐区up主,并以此谋生。我不抽烟,酒仅止于浅尝。晚上12点睡,每天要睡足8个小时。睡前,我一定喝一杯温牛奶,然后拿着手机,在床上做20分钟的失眠水溅跃,之后渐渐熟睡。一觉到天亮,决不把疲劳和压力,留到第二天。粉丝都说我是个很正常的小姐姐,我也这么觉得。(歌单、变声大佬、日常系、养成,喜欢的客官还不赶紧加一波书架?)”
回复 吻妥妥: 这部《婚然天成:总裁请自重》我真是大富豪,但很多人以为我是穷小子,处处想要踩我,那我只能毫不客气将他们一一打脸!展开我真是大富豪,但很多人以为我是穷小子,处处想要踩我,那我只能毫不客气将他们一一打脸!
回复 凌一景 : 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