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纯滴劈艾斯 : 林晚秋手贱,点了某二手交易app上的“穿越买一送三大吐血促销礼包”。她还真穿越了,附赠一个壮汉外加两只帅气小正太。只是,被壮汉用野猪换回去当媳妇是啥鬼?说好的福利呢?家里太穷、正太难缠、壮汉老公太磨人!..”
回复 银发死鱼眼: 这部《7788dy》凡人世界,他是韩跑跑手中一具诡异的傀儡;一念永恒中,他是白小纯又敬又怕的师叔;仙逆世界,他是与王林把酒言欢的生死之交;盘龙世界,他是挽狂澜于既倒的光明教皇;遮天世界,他是狠人女帝不愿成仙只为在红尘中等他归来的哥哥......穿越诸天位面,吸收信仰,点燃神火,凝聚神格,托举神国,成为诸天中那永恒的剑之君主!p.s.已有百万字完本老书《无限之史上最强主神》,书荒的朋友可以去看看。
回复 濛湉 : 有人梦中曾与始皇走在长城之上!有人梦里曾听一曲绝响,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的叫做嵇康!有人曾见名为李白的诗人,月下徘徊、高歌吟唱、梦回大唐。有人更也曾舞的一曲剑舞练衣裳,独坐在古长安的城墙。时光就像一道冰冷冷的伤。可又有谁知道,昔日曾经有一条大鱼,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,它化作一只巨鸟,在天地之间翱翔。可又有谁知道,有一只苍凉的鸟儿独住于扶桑,晨起暮落,千万年前如此,千万年后依然如此,只为了给世间照亮。可又有谁知道,那冰冷冷的天上,曾住着一群神仙,叫做祖神,默默镇守四方,梳理三界秩序纲常。我执手中之剑,敢在南天门前向天怒吼。我执手中之剑,无论面对是古老还是洪荒。我执手中之剑,敢为末劫之下重叙述纲常。我执手中之剑,无论遭遇是凄惨还是荒凉。这是一段忘却数百年故事,这是一曲数千年前的脊梁。才怪!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某剑仙的远征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