剧情简介
明朝弘治十一年,一个慎重的灵魂悄悄穿越到了京城的西北角,但他并没有马上出去浪,而是在府上先呆上六个月…………PS:自己做的封皮,感觉还是没传达出轻松爽快的感觉,书友不要被书皮误导,其实这是一本轻松剧情的历史文
回复 烛火炎焱 : 别人穿越了,抄抄书唱唱歌、泡泡妞踩踩人,日子过的轻松潇洒。我穿越了,上述内容只是部分不是全部。我能唱善舞拿过诺贝尔文学奖,我百米跑到9秒5、卧推超过400公斤。这还没完,我曾北极裸奔,我曾沙漠裸睡,我登顶珠峰十八次、攀爬500米以上的建筑物二十一次、翼装飞行穿越死亡之眼三十二次、南美雨林生擒美洲虎三十五头、尼罗河流域手撕鳄鱼四十七条……虽然我本文艺心,奈何身体超暴力,我是暴力型文艺青年!”
回复 北斗第七星: 这部《一群混混》三千年前,武道巅峰的陈逍遭遇好友背叛,身死道消。三千年后,带着上一世的庞大记忆与仇恨,他重生了!这一世,陈逍发誓,要夺回所有失去的一切!欺我之人,我必踩之!要杀我之人,我必杀之!功法钱财,天材地宝全是我的!手握长剑,脚踩天才,就问一句:还有谁?
回复 灰头小宝2 : 作者:回南雀本文为架空幻想,私设与现实生物学无关我的肚子上有一道疤,是经年难愈的陈伤。霸道狂犬攻x苦逼beta受;先婚后爱,abo生子狗血~攻:宋柏劳,受:宁郁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