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小仙执笔 : 古玩爱好者姜榆罔,意外穿越到了明英宗正统年间的麓川战场上,成了一名明代的卫所军官。依靠现代人的知识,从零开始,在三宣六慰种田发展,在印度洋掌控贸易,在明廷纵横捭阖,在太平洋诸岛战舰纵横,在北方大漠坦克驰骋,一步步改变这个世界线上的一切,最终成就一本新的明书。”
回复 流鼻涕的猪: 这部《星座是按阴历还是阳历》凡人之所求,无非于富贵功名财色,修者之所求,无外乎于长生,佛前一愿三千年,只求此生以登仙,看王木如何踏修而得长生,求仙而以不朽。是为红颜一战天下,还是不满天道而求生,一切尽在求仙。尘落读者群:418598641道友不在乎远近,只在乎情谊,来的就是朋友,就是兄弟,一起为求仙一战。
回复 粥二 : 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