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梦忆林夕 : 《七零年代璀璨人生》里,有这么一个女主,她清丽脱俗,她至善至美,她是男主的白月光,男配的朱砂痣,众多男N号心目中的不二女神,她能将泼妇说的温婉贤良,能将流氓说的弃暗投明,作为作者的亲闺女,一切的好运加诸在身,无限风光,最后和男主恩恩爱爱名利双收,在男配和众多男N号真心祝福下,走向大结局。而在长达近五百万字的撒狗粮过程中,总有众多的恶毒男配女配在其中成为两人的拦路狗绊脚石,不巧的是——姜瑜就是文中那个大写加粗的恶毒女配,拦路狗,心机婊,而且还是从头到尾不断作死,最后被女主的爱慕者男二号给打包卖到了一处穷乡僻壤,做了一对年过四十还未娶妻的智障兄弟的共妻。女主得知这个消息,最后只淡淡的发表了一句感慨:姜瑜心术不正,这对她来说也未尝不是个好结局。穿成姜瑜的陆颜裹紧自己的小被子瑟瑟发抖,女主光环太强,惹不起惹不起。【妖艳软萌女主VS高岭之花男主】1、双处,双处,双处,重要的事情说三遍。2、架空,架空,架空,一切设定以本书为准则,勿代入现实,没原型。3、在保证三观的基础上,疯狂的撒狗血,不虐主角,作者亲妈。4、文中角色随便骂,作者不给骂。5、会黑原文男女主,介意这点的别点。”
回复 核桃汇: 这部《小彩泉》洛家小妹有有勇有谋的老爹,腹黑温柔的老妈,冷静自持的大哥,活波开朗的二哥。不愁吃,不愁喝。至于愁不愁嫁......全帝国这么多精英,总有一个能攻破洛家防线......对吧!
回复 青意 : 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