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空想之龙 : 当大侠难。当史上最强的大侠,难上加难——没有太多的时间练功,但又必须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;每天不能太晚睡,才能留出足够精力,去安慰无数少女仰慕的心;宠物渴了,要不远万里去找来整条大江的水才够喂饱它;对手弱了,要假装掉落秘笈暗中培养他,才好行侠仗义为民除害;为了鞭策后辈进步,还得为打击各路天才操碎了心:你一天就学会一门武技?那我得看一眼就学会!做一个绝世的强者,真的好忙、好累、好心塞……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本书已签约,完本保证,请放心【加入书架】。若觉得本书不错,请用【推荐票】和【评论】,狠狠砸向这位少侠吧!”
回复 四海散人: 这部《调教打屁屁》穿越了,穿到名门望族、清贵之家。祖父祖母慈祥可亲,爹疼娘爱哥哥宠,一家子把她视若珍宝,捧在手心怕摔,含在嘴里怕化,生活优厚,无忧无虑,日子顺心。可是早产、体弱、恐子嗣艰难。晏家千宠万娇的姑娘,嫁不出去,这可怎么办?祖母说:“嫁回我娘家去,我有七个侄孙。”母亲说:“嫁回我娘家去,我有七个侄子。”太子妃说:“我家老三愿娶。”对储君位虎视眈眈的楚王说:“世子愿娶。”怀恩公夫人说:“我家小五与令媛十分匹配。”保清侯夫人说:“小儿愿娶令媛为妻。”大长公主一挥手,“都一边去,这是我的孙媳妇,”这么多人求娶,嫁给谁?某
回复 江南龙马 : 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