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青芽红豆 : 历史的车轮滚过波澜壮阔的三国时代,中原大地迎来了百年未遇的和平,人们都以为盛世即将来临,可谁都没想到,等来的却是一场汉人永远也不愿面对的千年恶梦。 永嘉丧乱,五胡乱华,中原大地,虎狼横行,异族蛮王,率兽食人!北方的汉人,被不停地杀戮,华夏的儿女,在血泊中哀号。 不甘为奴的汉人举族南下,在江东之地重建东晋,自祖逖起,百年来汉家军队六出江南,九伐中原,可惜功亏一篑,多少志士,徒望两京兴叹,巍巍青山,何处不埋忠骨? 所幸天不亡汉族,还有刘寄奴,他会用一腔的热血,吼出这个时代的最强音:汉胡不两立,王业不偏安”
回复 旧日的足迹: 这部《刀见笑》这是一个失忆者在一个又一个的世界穿梭,并最终成为最强的故事。ps:第一个世界是学园默示录,本作者脑洞大开的把虐杀的一部分融进去了。再ps:书名好难想,简介好难想……
回复 碎影星沙 : 作为一个颜控,唐清风有很深的执念,致力于把一个帅字贯彻自己的整个人生!修仙问道,有人为追求无限的寿命,有人为追求极致的力量,而唐清风不同,他修仙就是为了能变得更帅……入门那年,师尊告诉唐清风,世间三千法,唯有剑仙最帅气,所以他去练剑了,五年名列剑中高手。五年后,突然有个人跟唐清风说,练琴会显得更有气质,抚琴于高台之上,杀人于千里之外,这样更帅气一些,然后……唐清风就跑去练琴了,三年已然琴中无敌……“大师兄,我觉得用刀的男人才是最帅的,有种无与伦比的霸气”“是吗?女孩子都喜欢这种霸气的男人吗?”为了追求更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