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刀尖上的惊雷 : 沈若笙今儿出门没看黄历,被迫躺尸成了一只披着画皮的蛊偶人。从此成了听起来就很哇塞的轮回坛职员,穿梭在无穷无尽的世界里,完成各种各样叼的不得了的任务——手撕心机婊,枪捅白莲花,掌掴绿茶妹,耳刮子连连看,小心机对对碰。“就没有人问过我从88楼跳下来什么感受吗?”沈若笙含泪仰天长叹,她表示自己心好累。”
回复 残剑: 这部《一物一码》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
回复 迷糊的龙仔 : 女主重生回到小时候,那个物资贫乏的时代,再一次经历了粮本粮票的日子,前世的她不怎么受到重视,父亲喜欢大哥,母亲疼爱小弟,只有她夹在中间不冷不淡,直到小弟因为喝酒打架致人死亡锒铛入狱,大哥袖手旁观冷漠以对,赡养父母的责任一下子落在她身上,婆家娘家的矛盾重重,艰难的八年时光几乎耗尽了她的精力。前世的种种已经是昨日的黄花,不可追忆,新的开始她只想平淡度日,可惜事与愿违,重生改变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命运,与其相关的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 小说非史记,为了情节需要会有一定的改变,请勿对号入座!写作纯粹是爱好,不喜勿喷!求放过!!。